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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 来源: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以人民教育家为榜样,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同时,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指导实践推动教育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好“培养什么人’这个首要问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由团委牵头,组织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乐教爱生 启智润心

    二、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至12月

    三、指导单位

    团委

    四、举办单位

    校学生会、各学院学生会

    五、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校、院学生会负责人组成,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田燚霖

    副主任:钟倩铭、邱桂馥、黄志创

    成 员:吴一凡、叶广林、余千欣、文迅达、杜何珍妮、罗咏宇、陶志鹏、曾莉筠、谭智文

    六、评选对象

    我校在岗在编且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七、评选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悉心育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了解、研究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能因材施教,全面指导学生成长成才。从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视师生间的沟通交流,师生关系融治。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优良。在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上成绩显著。

    4.受一级教学事故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评;受二级、三级教学事故处分的教师,一年内不得参评。

    5.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6.专任教师仪表不端庄、言行不得体、形象不大方者,一票否决。

    7.入围教师不参与现场答辩环节的,一票否决。

    (二)专职辅导员

    1.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开展党团和班级建设,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开展学风建设,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学生反馈良好,在工作方法的探索上具有创新精神。

    4.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5.受留党、团察看处分的辅导员,两年内不得参评;受党、团撤销职务处分,党、团警告处分的辅导员,一年内不得参评。

    6.违反师德师风的辅导员,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评。

    7.专职辅导员仪表不端庄、言行不得体、形象不大方者,一票否决。

    8.入围辅导员不参与现场答辩环节的,一票否决。

    八、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选(11月20日-11月27日)

    1.各学院于11月19日前向本单位教师、辅导员发布关于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2.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的教师和辅导员需要在11月23日下午18:00之前将参评材料发送至邮箱

    840636840@qq.com。

    3.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教师、辅导员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入围校级评选的候选教师、辅导员的相关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1)利用“今日校园”对本学院候选教师、辅导员进行线上投票,参与专任教师初赛评选的教师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符合评选资格的专任教师总人数的60%: 参与专职辅导员初赛评选的辅导员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符合评选资格的专职辅导员总人数的 60%。

    (2) 评选名额

    专任教师总数20人为基数进行推荐,专任教师总数少于等于20人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教师:专任教师总数为20~40人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教师:专任教师总数为 40~60人的学院推荐3名候选教师:60~80人的学院推荐4名候选教师。

    专职辅导员总数10人为基础进行推荐,专职辅导员总数少于等于10人的学院推荐 1名候选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总数大于10 人的学院推荐2名候选辅导员。

    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参选名额分配表

    (3)提交材料

    ①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提名表》一式一份。

    ②电子版材料:《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提名表》,个人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一寸免冠照1张,生活照2张 (用于宣传推文)。

    (4)提交方式

    11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工程楼-803 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

    2219350959@qq.com。

    (5)初赛入围教师、辅导员的得分计算

    全院学生参与度、所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学院宣传力度及宣传效果占本届“我最喜爱的老师”活动校级评选分值的50%。(因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没有学生,最终评选老师的院级得分按各学院平均分计算)

    (二)全校评选(11月28日-12月13日)

    1.线上评选(11月28日-12月4日)学生登录“今日校园”APP 查看“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入围校级评选的候选教师、辅导员基本信息及风采并进行投票。

    2.线下评选 (12月7日)

    (1)校学生会组织最终评审会议,由校院组织主席团出席会议并参与现场投票。

    (2)入围教师、辅导员推荐一名学生作教师事迹 PPT 展示(限时5分钟),分享教师、辅导员在工作、教学、科研中的经历,体现教师、辅导员在不同层面关心学生,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事迹。

    与会代表根据教师事迹 PPT 展示情况进行投票,每人在现场投选13名候选传任教师(少于或多于13票则为无效票)、2名候选专职辅导员(少于或多于2票则为无效票)。

    (4)现场投票结束后,选取4名监票人统计、审核投票结果并计算本轮得分。

    (5)最终评选成绩由院级评选分值、校级线上得票分值、校级线下展示得票分值组成,最终评选出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其中,院级评选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50%,校级线上投票得票率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15%,校级线下展示投票得票率占教师、辅导员个人分值的35%。

    (三)公示(12月11日-12月13日)

    经评选委员会裁定,确定入围教师、当选教师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12月28日)

    评选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校园网和官微、团委、学工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上集中公布最终获奖教师、辅导员的名单及事迹,12月28日进行现场表彰(获奖教师、辅导员需提供5分钟以内的视频进行现场展示)并授予《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广州理工学院第四届“我最喜爱的辅导员”》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