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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4日 来源: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字体大小:

    各位同学:

    根据广州理工学院学生处关于印发《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比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州理工学函〔2025〕162号),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收到764份奖学金申请材料进行严格评选,现对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办公室实名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所反映情况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老师

    办公室:十一教201



    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4日



    智能制造与电气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全学年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二〇二五年八月新版学生手册内公式进行计算。

    二、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1)有任一课程考试(包括公选课等)不及格者;

    (2)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一学期内无故旷课五节以上,或事假超过一周者(父母病危或家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者除外)。

    三、评选方向:在院级同一等级奖学金范围内,以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第一评选条件,结合学院名额依次择优评定等级;如有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条件下,再比对综测排名等综合成绩。若前一等级满额后符合条件者将顺延至下一等级,以此类推,直至奖学金名额满额。

    四、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班推荐1~2人参评(院校推荐参评名额除外),班风年度考核排名倒数10%的班级不予以参评资格。

    五、获得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同时荣获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六、优秀学生奖学金各奖项的奖金不得重复享受,按最高奖项领取。

    七、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应具有真实性,如有造假、虚报、谎报等行为出现,一经查出将取消整年评选资格,并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八、2024-2025学年奖学金最终名单以校级公示名单为准。

    九、本方案由智能制造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